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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军颐中医医院:于平华主任谈精神分裂患者的生育问题

发布时间:2020-08-20 17:02:00   来源:北京军颐中医医院

 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育问题是患者及其家属最为关注的问题,一方面患者及配偶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,另一方面又担心会将疾病遗传给孩子,因此,他们迫切想知道自己是否可以生育,如果可以什么时候怀孕最好,以及在妊娠期是否可以继续服用抗精神病药等问题。

  精神分裂症患者能不能生育

 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正常人群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为1%;夫妻双方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症,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10%;夫妻双方都患精神分裂症,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40%。故夫妻双方一方患精神分裂症,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是正常人群的10倍,夫妻双方都患精神分裂症,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是正常人群的40倍,故我们认为,男女双方都患精神分裂症的,不宜生育。而夫妻一方患精神分裂症,另一方精神正常的,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生育。

  精神分裂症患者接受医院治疗,病情康复(或控制)后,经医生评估生育风险后,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科学备孕。另外若精神分裂患者生育前康复,其子女有很大几率并不会发病。即使他们的孩子将来不幸撞上那10%的机率,患上精神分裂症,其症状、疗效和预后都类似遗传方,理论上讲,其预后也是可控的。

  女性精神分裂症何时怀孕为宜

  女性精神分裂患者一个重要生育前提是病情康复(或控制)。在精神分裂病情没有康复(或控制)之前,无论如何都不适合生育。除此之外患者最好在精神分裂症治疗康复(或控制)后两年,且在最佳育龄时备孕。原因是精神分裂康复(或控制)后,前半年治疗药物逐渐降至最低有效量,使药物对胎儿可能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,另一年半可以让患者逐步恢复社会功能,为怀孕后积极执行妊娠保健指导,促进胎儿健康发育奠定基础。

  需要注意的是当精神分裂患者35岁以上再怀孕时,容易出现胎盘老化,钙质沉着,影响对胎儿的血液供应,进而影响胎儿的发育。故35岁以上初次怀孕称为高龄初产妇,这是一个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指标,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医生结合患者的体质、病情综合分析后,给出合理的生育建议。

  怀孕期服抗精神病药致畸吗?

 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将氯氮平归为B类妊娠药物,就是未发现危险性。而将其他抗精神病药归为C类妊娠药物,即危险性不能被排除,但也不确定此类药物是否致畸。事实上临床使用时间长的药物比使用时间短的药物更安全,因为使用时间长的药物没有观察到致畸结论,说明它安全的可能性更大。

  所以典型抗精神病药比新一代抗精神病药更安全。典型抗精神病药的原型是氯丙嗪,重性致畸率是3.5%,在普通人群重性致畸率的2%~4%范围内,所以还是安全的。

  妊娠期是否服药?哪些药可以用?

  妊娠期需要考虑使用抗精神药物的产妇主要有以下4类:

  1)正在服用抗精神病药物但计划于近期生育的女性;

  2)正在服用抗精神病药却已经处在妊娠阶段,并且没有终止妊娠打算的女性;

  3)妊娠期出现精神障碍的女性;

  4)产后哺乳期出现精神障碍的女性。

  原则上,抗精神药物的使用必须慎重,妊娠期间,女性体内的各种生理功能、激素水平的变化也对抗精神药物的选择、用量有一定的影响。

  例如,妊娠末期孕妇体内的雌二醇浓度是非妊娠女性的100倍,而雌激素具有抗多巴胺能效应,某种程度上能够预防精神分裂症的复发和加重,但在分娩后,产妇雌激素发生骤降,极有可能产生多巴胺能反跳性增加,增加复发风险。所以无论是用药的种类、剂量还是时机,都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用药。